
28 Mar 客户拖欠货款小生意主怎么办?
“给客户供货超达50万澳币,6个月了客户还不付我钱,我该怎么办?”
在澳大利亚做木材生意起家的李先生和王先生是多年的好友. 王先生透露他想开个王氏公司做木地板生意,希望李先生的李氏公司成为王氏公司的独家木材供货商。
因为是好友,李氏公司没有跟王氏公司签正式供货合同。李氏公司陆陆续续为王氏公司提供了近50万澳币的木板,王氏公司除了一开始付了8万澳币之后,就一直欠款不还啦.
王氏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在开了一年后做了公司清算,李氏公司最后什么补偿也没有得到。
与其在对方欠款时陷于被动,不如在供货之前就事先做好保护事项,签一个足够有效的合约,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。嘉彦明道建议您在签合约时,应该加上以下条款:
- 如果收货方是公司有Australian Company Number (ACN)或者生意注册了Australian Business Number (ABN),合同会允许供货方有权在收货方所注册的ABN和ACN注册它的抵押品的细节Personal Property Security Register ( PPSR), PPSR赋予供货方在没有收到全额货款的情况下保留对货物的所有权, 即使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的状态也可以保护自己的货物,
- 如果收货方是个公司,最好合同有董事个人的担保,在收货方公司不付款申请了清算以后,供货方可以继续向提供担保的个人来追溯欠款。
- 如果收货方或者收货方的担保人有房产,供货方有权在收货方或者收货方的担保人的房产上加 Caveat
- 如果收货方欠款不还,供货商雇请追债公司或律师追债,因此产生的费用要由欠款收货方负责
- 如果收货方欠款不还,欠款的利息也需要有收货方来负责偿还。
如果您希望未雨绸缪,在供货之前就用合法的法律工具来保护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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