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8 损伤 收到ATO Garnishee Notice债权扣押通知如何应对?
在澳大利亚听过多次发生在我身边的故事之后,我忍不住要写下这篇文章, 真心希望能大家提个醒,面对澳大利亚国家税局(ATO)对你的追债, 请不要选择逃避。
在ATO的追债这个问题上,大部分人给的答案是:
- 我就是不想付ATO的钱, 不理它的信件
- 我跟ATO做了分期付款的协定,我以为会计付了,但是会计实际没有付,将责任都推到会计身上
- 我换地址了,根本没有收到ATO的信
但其实,ATO权利之大,超乎想象
- 可以给欠债的公司或者个人的银行发Garnishee Notice,直接从欠债方的账户里提取钱偿还债款
- 可以在不提前告知欠债方的情况下,直接搜查欠债公司或者个人的经营场所
- 可以发Garnishee Notice给欠债方的债务人,让他们直接将需还给欠债方的钱转给ATO
- 如果欠债方有出租房,ATO可以要求中介直接将收来的租金全部给ATO,而不管这些租金是否用于偿还房贷
- 可以直接采取法律途径让欠债的公司清算,甚至让欠债人破产
虽然目前ATO 疯狂的追债行动闹得人心惶惶,但还是有很多公司被追到清算也仍不知情。
这是因为,即使是ATO要清算一个公司,也需要一个比较长的周期。
一般来说,作为一个债主想要欠债公司进入清算程序,一般要经过以下的6个步骤
- 债主向欠债公司追讨债款
- 债主启动法律程序,向法院起诉欠债公司,拿到判决
- 债主根据法庭判决,向欠债公司发出Statutory Demand
- 欠债公司若在21天内不还欠款,债主的律师向法庭递交Winding Up Application
- 法庭排期听审之后,如果欠债公司真的资不抵债,法官会判定公司正式进入清算程序
我们给大家最大的建议就是,遇到债务问题不要逃避。比较富有的个人,被ATO清算的下场,有时比自己及时向ATO付了钱的下场还要严重得多,因为越是个人资产富有的人,可以失去的财产就越多,越应该考虑如何提前保护个人财产。
如果还不起债,还有很多办法可以解决,我们作为资深的清算师都是可以提供免费咨询的。
案例:
某建筑公司,欠了ATO 50万,跟ATO做了分期付款的协定,但是没有按期付款,ATO 走法律程序, 由于董事不懂这个法律程序, 对于ATO的各种追债措施置之不理,公司最终被ATO清算。
假设公司清算时,有如下财产:
- 公司账户里有5万
- 公司有应收款20万
- 公司有一辆价值10万的车
- 公司有机器设备价值20万元
清算师的第一职责就是保护和变卖公司的财产,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职责就是追溯董事的 Insolvent Trading Claim.
这个Insolvent Trading Claim 是由公司法的第588G 条规定的,董事不可以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继续经营,否则,之后欠下的债务要由董事个人负责。
也就是说,如果这个公司在资不抵债后欠下债务30万,公司的董事有一套价值150万的房子,清算师就可以要求董事个人来偿还这30万债务。
最后,清算师总共拿到了85万。如果公司在面对ATO的追债时,没有逃避,而是做出正确的选择和应对方式,公司和董事就不会损失如此惨重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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